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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9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11月30日,納稅義務人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繳稅有困難者,該局提供紓困緩稅措施,協助民眾度過疫情難關。

該局說明,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等致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可於地價稅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前,檢具各級衛生機關開立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連同地價稅繳款書,向該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若不能於11月30日內提出申請者,得於其原因消滅(如隔離治療結束)後10日內提出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繳清稅捐者,也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於規定繳稅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不限納稅金額,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詳情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tb.gov.tw)「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申辦專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另提醒民眾,如果在延期、分期繳納期間土地想要移轉,仍應依稅法規定,先行繳清該筆土地全部地價稅,才可以辦理過戶登記。
(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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