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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旅館業、餐廳、小吃部附設收費或免費卡拉OK供人娛樂,均應課徵「娛樂稅」。現代人講究氣氛,即使是住宿、用餐都會以選擇旅館、餐廳或小吃部內附設卡拉OK設備的住宿、餐廳用餐,所以時下不少旅館、餐廳業者為了吸引顧客上門消費,也都會裝設KTV(卡拉OK),即使未額外收費,依規定還是須課徵娛樂稅。
稅務局本於「愛心辦稅」精神,呼籲上揭有附設KTV(卡拉OK)設備之旅館、餐飲店(娛樂稅代徵人)請於開業前辦理營利事業設立登記及向該局消費稅科或埔里、竹山分局辦理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查獲受罰。如未辦理登記經查獲,除應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並補徵其漏稅額,如果民眾對上述內容或娛樂稅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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