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須同時具備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供出租或營業使用,且地上房屋係屬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等要件。

該局進一步說明,例如陳先生所有本縣oo鎮oo段oo地號土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雖陳先生本人在該地房屋設有戶籍,且無出租及營業情形,但因地上房屋為哥哥所有,陳先生與哥哥關係為旁系親屬,依規定無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規定尚未提出申請者,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111年9月22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就能適用優惠稅率,若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起才可適用。

稅務局說,納稅義務人如對地價稅之課徵尚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arrow
arrow

    Talkta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