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是一般人運用最多的合法節稅管道,但常因工作、就學等因素將全戶遷出,因而喪失享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權益,不可不慎。
  辦竣戶籍登記是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的必要條件之一。如需遷移戶籍,務請在原戶籍內保留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已成年之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方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條件,而可繼續享受特別稅率。否則,原戶籍內均無人設籍,即使地上房屋並無出租或營業情形,僅作住家使用,仍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在此提醒大家,如欲享受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優惠,除設籍等條件須符合外,必須在每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才能於提出申請之當年度適用;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次年度開始適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alkta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