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購買房屋申報契稅時,如該棟房屋原供非住家使用,移轉後變更為住家使用,請多加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申報房屋使用情形,節省房屋稅負擔。
  很多民眾購買房屋時,不會注意所購房屋是否依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往往等到房屋稅開徵期間收到稅單,才知道購買後供住家用的房屋,被課以較高的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之房屋稅。因此,在此特別提醒購屋之民眾,在申報契稅時,可利用「契稅申報書附聯」,同時申報購買後房屋使用情形,即可及時按實際使用情形應適用之稅率核課房屋稅,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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