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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新制(俗稱囤房稅2.0)於今(113)年7月1日起實施,自住房屋增訂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之要件,才能適用自住用優惠稅率。

稅務局說明,房屋要適用自住用稅率,除須同時符合:一、無出租或供無營業使用。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要件,自今年7月1日以後,還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此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僅持有全國1戶自住用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將由1.2%調降為1%。

稅務局提醒,如您的自住房屋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記得於114年期房屋稅開徵前40日(即明年3月22日,因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月24日)以前遷入戶籍,就可以繼續適用自住用稅率;倘未於期限內遷入戶籍,將自114年期起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請民眾務必把握於該期限前辦竣戶籍登記。如有疑問,歡迎撥打電話洽詢。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黃凱威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 稱:科長
姓 名:蘇雅娟
連絡電話:(049)222212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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