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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常接獲民眾洽詢,房屋早以不作營業使用,為何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房屋如有使用情形變更,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該局提出申報。目前南投縣的房屋稅稅率以營業用(3%)為最高,所以只要當營利事業停歇業或遷出,無論房屋供居住或空置不為使用,都可向稅務局申報,經該局派員調查屬實後,就可在申報當月適用較低的房屋稅率課稅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您,房屋稅係依房屋之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按月核課,所以當房屋使用情形有變更時,別忘了辦理申報,維護自己的權益。如對房屋稅之課徵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查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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