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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日因新冠肺炎疫情升溫,本土案例增加影響,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對已領使用牌照之交通工具,不擬使用者,可持2面號牌、行車執照與身分證正本等證件,就近向各地監理機關辦理停駛,使用牌照稅按日計徵至停駛前一日,如已繳納全年稅額者,該局將主動退還其尚未使用期間之稅額。嗣後如欲恢復使用,應先向監理機關辦理復駛,並繳納至該年底之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受疫情影響,無法於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可在繳納期間內(含展延期間至遲110年6月30日前)向稅務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使用牌照稅,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為落實防疫政策,減少出入公共場所,請多利用線上申辦稅務相關業務,避免群聚感染風險,維護身體健康。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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