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11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自5月1日至同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年開徵之房屋稅係徵收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之房屋稅額。如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款。

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民眾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納。另外還可透過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辦理線上繳稅,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選擇以綁定之信用卡或金融卡繳納。稅務局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請在帳戶內預留足額之存款,以備提兌。

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個人或法人、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在房屋稅法定繳納期間內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繳納期限可延長至今年6月30日,無需事先提出申請,僅需在6月30日前檢具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或所屬埔里、竹山分局申請延長繳納即可。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除因治療、隔離或檢疫可延長繳納,如果受疫情影響有繳納困難,屬行政院各部會核定的紓困對象、營利事業109年1月起連續2個月,其平均營業額較108年7月至12月或前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15%以上、個人因減班休息、減薪、非自願離職或短期間收入減少者,也可在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前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可延1年、分期最長可分36期年(1期為1個月)。

arrow
arrow

    Talkta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