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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記得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表示,在房屋稅繳納期限內,民眾可持繳款書向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可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行動支付APP等方式繳納。若逾期繳納,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又說,民眾未收到繳款書或已遺失者,可就近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稅務局申請補發稅單,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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