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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為提供民眾優質便民服務,設計「南投縣稅務護民寶典」,提醒至戶政機關辦理戶籍遷移的鄉親,有關戶籍遷出、遷入將影響「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土地增值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相關注意事項。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指出,民眾於辦理戶籍遷出、遷入將影響的地方稅稅負有下列各種情形:

一、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
戶籍遷出至少須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已成年之直系親屬中1人的戶籍,才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2‰),全戶戶籍遷出,已不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要件,應於30日內向本局或埔里、竹山兩分局申報,以免受罰或一次被追補5年的巨額租稅負擔。

二、 土地增值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
(一)「一生一次」:地上建物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二)「一生一屋」: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連續滿6年。

三、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
出售土地及新購土地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且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四、 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
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以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之車輛申請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者,其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因故遷出戶籍,造成車主與身心障礙者不同戶籍,即已不符免稅規定。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若鄉親對於以上稅務權益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 49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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