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於106年12月28日施行,為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施行,該局設2名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提供納稅者下列協助:
一、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
二、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
三、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稅務局指出,前揭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姓名及聯絡方式,公開於該局網站(http://www.nttb.gov.tw)之「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民眾若有上開需協助事項,可上網查詢運用。又該局雖未於兩分局(埔里、竹山分局)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惟為減少納稅者往返車程,於總局及兩分局建置視訊設備,提供納稅者與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即時溝通之便利管道,俾即時提供納稅者相關權利保護事項之協助。如有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相關網址: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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