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106年12月28日實施,相較於稅捐稽徵法專章增訂納稅義務人權利的保護、行政程序法以及其他法令的規範,本次以特別法專法訂定,對於納稅人權利保障更能優先適用。

稅務局指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透過5大方向來達成保障納稅者權利的目標:
1.維持基本生活費不課稅。
2.落實稅捐正當法律程序。
3.公平合理課稅。
4.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5.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

稅務局已依法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2名,並於網站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提供納保法相關資訊並公告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姓名及聯絡方式,納稅者可直接上網查詢。納稅者如有需要,可向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申請協助,以維自身權益。民眾如果仍然有其他疑問,可以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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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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