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7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已於107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截止日10月31日,11月1日至11月2日為逾期繳納,惟未逾兩日尚無須加徵滯納金,請納稅義務人把握期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說,民眾可持稅單至代收稅款處之金融機構以現金繳納,另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至107年11月2日24時前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轉帳繳納、透過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繳稅,如每筆金額2萬元以下並可至萊爾富、全家、統一及0K等便利商店繳納。如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納者,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目前有臺灣行動支付(股)公司及8大公股銀行共同推行之「台灣行動支付APP」及簡單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推行之「ezPay簡單付」),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稅。如已申辦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納稅人,請於10月31日24時前,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兑。各項繳納方式除信用卡需按發卡機構規定支付手續費外,其餘皆不需負擔手續費,納稅人可多加利用。

稅務局指出,若到了次年仍未繳清前一年稅款,且經查獲欠稅車輛仍繼續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每次查獲處以本稅的0.3倍罰鍰,累計裁罰最高至0.9倍。該局籲請車主,如未收到稅單或不慎遺失,可向該局及所屬埔里分局、竹山分局或南投監理站、埔里分站申請補發。如對稅單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96969查詢。
(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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