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7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7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7年10月31日,除計程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外,請遊覽車、租賃小客車、營業用貨車等營業用車輛的車主如期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說,自107年9月26日起至11年2日止,除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外,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等方式繳稅,如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納者,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目前有臺灣行動支付(股)公司及8大公股銀行共同推行之「台灣行動支付APP」及簡單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推行之「ezPay簡單付」),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稅;繳納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也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稅;如已申辦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納稅人,請於10月31日24時前,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兑。各項繳納方式除信用卡需由納稅人按發卡機構規定支付手續費外,其餘方式皆不需負擔手續費,納稅人可多加利用。

稅務局指出,若到了次年仍未繳清前一年稅款,且經查獲欠稅車輛仍繼續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每次查獲處以本稅的0.3倍罰鍰,累計裁罰最高至0.9倍。該局籲請車主,如未收到稅單或不慎遺失,可向該局及所屬埔里分局、竹山分局或南投監理站、埔里分站申請補發。如對稅單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96969查詢。
(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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