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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105年12月28日經總統公布,將自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制定重點,在於保障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落實稅捐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合理課稅、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及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因該法是為保護納稅者權利特別專法制定,凡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者,於該法有特別規定時,優先適用該法規定,現行法規如有與該法有牴觸,應完成修正。

由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相關子法規、作業流程及申報書表,目前均正研訂中,俟相關規定訂定完成後,將自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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