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的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納稅人如收不到地價稅繳款書是因為通訊地址與戶籍地不同所致,且通訊地址常因納稅人需要而變更。例如前一年度地價稅繳款書以納稅人通訊地址寄送,納稅人卻未按時繳納,事後稅務局於催繳地價稅時,會改以戶籍地為送達處所並更正稅籍資料,致當年度繳款書仍以登錄之戶籍地而非實際住所為投遞處所。
  稅務局再次提醒納稅人,如尚未收到今年度地價稅繳款書或已遺失,請儘速稅務局申請補發;若投遞地址已變更,亦請一併申請更正,以確保稅單可以正確送到您手上,按時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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